长春市福建商会是在长春的热心于公益事业的闽籍工商界人士自愿组成的民间商会组织,其前身是成立于2004年9月的长春市外埠工商总会福建分会,主管单位为长春市政协。2011年3月10日,长春市民政局正式批准同意成立长春市福建商会,并下发了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业务主管单位是长春市商务局,现有会员千余人。联系着在吉林省的近千名闽籍企业家。商会会员从事的行业涉及建筑、陶瓷、环保设备、现代厨具、阀门、茶花、机电、建材(石材、墙地砖)酒店、珠宝等。商会力求会员间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增强在吉闽商的整体实力。同时,领导班子将依照商会章程履行商会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企业与政府间铺路架桥,提供广泛信息,解决会员企业经营中的有关困难,帮助会员提高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增强商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商会是沟通政府和民营企业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旨在团结、联谊闽籍在吉林省及周边城市工商界人士,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交流经验,共谋发展,引导会员立足吉林,面向全国,为吉林省,为了长春市及周边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商会将创办不定期内部会刊和通讯录等发送至每位会员手中,同时还将不定期采访会内成功人士,为会员及其企业扩大宣传,在省、市政府、市政协及总会的重视和支持下,使商会有条不紊的发展,使商会的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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